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指南

作者: 时间:2019-11-06 点击数: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学生的健康,为保障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减轻患病学生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将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医保)。

一、什么是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在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前提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给予大额补助,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及门诊规定病种统筹的一种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制度。

大中专学生医保的参保对象缴费标准

驻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大中专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参加大中专学生医保可享受的待遇

(一)门诊医疗费统筹

参保大中专学生的门诊统筹费用由市社保经办机构按院校实际参保人数,按每人不低于100元标准,统一拨付给院校,由院校统一管理和使用。

)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大中专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顺产700元;剖腹产1600元

(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大中专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给予报销,标准如下:

医疗机构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商业补充保险待遇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起付标准(元)

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50

150-1000元80%;1000元以上90%

150000

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400000

550000

一类

600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二类

1200

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三类

2000

2000-8000元55%;8000元以上65%

另仍在待遇享受期内,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在原籍住院治疗的、因病休学期间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治疗的、毕业回原籍(或原籍外未就业的)、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而住院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如何参加大中专学生医保

以院校为单位,由院校统一组织办理新参保和续费手续,并由院校负责代收代缴医保费,发放医保卡等(大中专学生缴纳医保费可按学制一次性缴至毕业)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可就近咨询院校医保经办部门)

五、在校大中专学生在原籍被扶贫、民政等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众的,随原籍参加居民医保,方可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宣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