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

作者: 时间:2019-11-06 点击数: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

(此合同仅限于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使用)

一、 甲方情况

用人单位: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1.党政机关 2.科研设计单位 3.学校 4.医疗卫生 5.金融单位6.国有企业 7.三资企业 8.部队 9.其它)

注册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 县(区)

人事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两个)

单位详细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邮编:

二、 乙方情况

毕业生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专 业: 学 历: 学 制:

联系电话: 手 机:

通讯地址: 邮 编: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到本单位工作,乙方愿意到甲方任职,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灵活用工合同,用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自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报酬,以双方协商的标准由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

三、试用期间甲乙双方根据试用情况决定是否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正式劳动合同。

四、乙方在试用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正当工作任务。

五、在试用期间,由于任何一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可立即终止试用合同,报酬支付到合同解除日。

六、试用期间,乙方因考研、升学、参军、志愿服务西部、录取公务员,甲方应允许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学校各存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