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首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考核的通知

各辅导员工作室:

为贯彻落实《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豫建院〔2021〕98号)要求,科学评估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就验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首批立项建设的辅导员工作室:聚光心理工作室、筑心育人辅导员工作室、阳光筑梦资助育人工作室、网络思政辅导员工作室。

二、考核时间

2025年6月18日-7月5日(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依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考核办法》,重点评估以下方面:

目标达成:对照建设任务书,检查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团队建设:主持人履职、成员分工协作及能力提升活动开展;

创新实践:学生思政教育活动、辅导员培训交流及典型案例成果;

成果产出:课题论文、融媒体作品、校级以上获奖或推广情况;

品牌效应:特色模式的可复制性及校内外部辐射影响力。

四、考核流程

(一)材料提交(6月25日前)

各工作室需提交以下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至学生工作部: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

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活动记录、研究成果、媒体报道等)。

(二)现场答辩(另行通知)

形式:PPT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内容:聚焦工作室特色、创新点、成效及未来规划。

(三)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将于7月5日前公示,并作为经费续拨、评优推荐依据。

五、工作要求

各工作室务必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梳理、客观总结年度建设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要求所有总结材料、数据及佐证资料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如实反映工作室的建设成效。提交的材料应符合规范,逻辑清晰,便于评审专家客观评估。

时间要求:材料提交截止时间:6月2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确保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诚信自律严禁编造、夸大成果,如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年度考核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如需特殊情况说明(如数据调整等),须附书面解释。

配合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主动配合学生工作部的审核、抽查,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考核是总结提升的机会,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学生工作部(处)沟通。

附件:自评报告模板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18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