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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6〕141号)、《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函〔2026〕3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我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

二、学习安排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6年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安全教育、警示教育等专题开展学习,普及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法治思维、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继续教育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组织的思政教育及活动、安全教育及活动、警示教育及活动等;亦可自主选择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的免费公需科目课程网络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应紧密跟踪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紧扣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依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方式: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课题(项目)研究、著作与论文撰写、专业学习与交流、学历学位教育、资格考试、服务基层活动等14种方式开展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进入学习专区,自主选择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提供的专业科目课程。

(三)学时管理

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计入当年学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中“学习入口”在线学习获得的学时,自动计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建议于2026年11月30日前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管理入口”注册并完成学时申报,并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和审核意见。申报学时经审核合格后,将自动生成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特别提醒:当年度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时申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

三、相关要求

1.首次在我省参加继续教育、尚未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与继续教育前,须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避免出现学时无法同步问题。

2.自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学时之日起,各单位学时审核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或本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的,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未尽事宜可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查阅、下载。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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