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6〕197号)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和对象
1.申报名额: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名。各教学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
2.申报对象: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代表性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代表性学术成果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
各教学单位请于7月27日将推荐报告、《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候选人其他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欢欢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