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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统招全日制2027届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5类困难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毕业生需提供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按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即可,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发放方式

本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分集中申领发放、补充申领发放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应在集中发放时段完成线上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因患病、信息遗漏、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形未及时参与集中申领的毕业生,可在补充发放阶段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初审、汇总归集,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备注延迟申报原因。集中申领发放时段为2026年7月15日至9月10日,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领的零星人员,可在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进行补充申领,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

三、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请(7月15日至8月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查看申请操作说明(见申报系统下载中心)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第一次申请。

(二)申请材料要求

1.学籍证明材料:

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近半年申领银行流水;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证明材料。

(2)残疾毕业生:提供申请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国家助学贷款:2025-2026学年助学贷款合同(图片要清晰,电子合同不可用长图,要分四部分完整截图)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姓名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零就业家庭:指城镇户口家庭持有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站加盖公章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证明中需包含毕业生或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如父母)的信息。

(5)孤儿:提供申请人《儿童福利证》;特困人员: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特困证明材料。

3.家庭关系证明

申报类别为1、4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盖章证明);持证人是本人无需提交家庭关系。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持证人户口页和学生本人页。

注:若只是家庭父母(或赡养人)残疾但不是贫困家庭的学生不符合申报条件。

4.人工审核(是系统比对不存在,但符合申请条件的)所需材料

系统比对未获得,但符合申请条件,且学校初审通过的:需打印人工申请表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所属二级学院的公章和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三)学校审核、复核、上报与公示

1.学校审核(7月15日-8月10日)。审核结束,学校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

2.复核及公示(9月10日前完成公示)。人社部门审核学校提交的资助人员信息,反馈审核结果,学校导出通过名单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四)拨付资金((9月30日前完成)。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补充申领发放

未在集中申领发放阶段完成申报的困难毕业生,参照集中申领流程和标准办理补充申领。线上申报时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学校初审截止2026年9月25日,复核、公示工作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补贴资金于2026年11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逐一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因未及时申报或信息有误导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

(三)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附件:1.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

    2.各地市民政部门、残联部门联系方式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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