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2-06-22

各教学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33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相关专业教师。

二、培训专业及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高职)》(附件1)中我校每个现有相关专业最多可报名3人,其中入选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教师可优先参加本次培训。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养培训工作由各省级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承担,采取“理论学习+专业技能实操”模式。培养培训内容包含职业院校部分专业基本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实操。

四、培训时间

培养培训总时长不少于45天,其中理论教学不少于15天,实践教学不少于30天,合计课时不少于360学时。

各专业培训报到时间见附件1,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因素需调整报到和培训时间,由各基地向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及时通知参训教师。

五、时间安排

1.系部推荐。各相关系部于6月25日中午12:00前将培训人选报名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组织人事处邮箱jyzzrsc@126.com,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确定。

2.组织报名。组织人事处组织确定后的参训教师于6月27日前登录河南省“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http://ssrz.ghlearning.com/)完成网上注册、报名。

3.报名审核。参训教师完成网上报名后,省项目办于6月29日前完成审核确定参训学员,各培训基地通知学员参训。

六、培训评价及结果使用

1.各基地对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凡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员,经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2.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应及时将培训证书、总结交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取得结业证书的参训教师,在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院校教学专家评审、“双师型”教师认定和各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含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实训耗材费、资料费、技能鉴定费等)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参训教师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八、有关要求

1.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各系部要立足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培养培训,做好参训教师的筛选和审查,不得选派专业不对口、不能保证培训时间的参训教师。

2.各系部要统筹考虑参训人选,参训教师原则上两年内不允许重复参加同一专业培养培训,可优先安排未参加过的教师参加,根据专业要求和教师意愿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3.各系部要结合专业建设,认真组织安排,及时报送材料。各系部或教研室可在培训结束后,组织参加培训的教师通过教研活动、讲座、汇报会、观摩课等形式汇报学习情况,分享学习成果,交流学习心得。

4.参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基地纪律和规章制度,立足专业建设和教学实际需要,明确目标、转换角色,高标准地完成学习任务。延期报到超过3天或无故逾期2天未报到的,取消其参训资格。累计请假超过一周的,不予结业,已产生的培训相关费用由参训教师个人承担。

5.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喉咙疼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并及时向培训基地工作人员报备;开班前14天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师不得参加培训。

联系人:徐蒙翔  电话:0371-67875012

电子邮箱:jyzzrsc@126.com

附件:

 附件1 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高职).docx

 附件2 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报名人员汇总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2年6月22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组织人事处 电话:0371-67875012 传真:0371-678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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