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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学生会管理制度

【来源:建筑系学生会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19-11-05 】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充分发挥我系学生干部在学院和系部建设发展中的带头作用,提升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建筑系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在籍的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系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记律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的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规定招新地点领取《建筑系学生会招新登记表》(以下简称招新登记表)报名竞聘。

2.资格审查

在任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3.面试

由现任学生会干部共同商讨,安排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各候选人进行相关面试。

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竞选和面试情况,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学生会主席团研究确定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

5.公示

考察期过后,对考察通过的新任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公示,成为建筑系学生会正式成员,学生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