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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建筑系学生会简介

【来源:2018届建筑系学生会简介 | 发布日期:2019-11-05 】

一、组织性质

建筑系学生会是在建筑系团总支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工作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我系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系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系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文化、学习和志愿者服务,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多种合理渠道,及时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系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基本组织机构

建筑系学生会设有学生会主席1人,学生会副主席1人,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生活部、女工部和数字信息部十个部门,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建筑系学生会章程和建筑系学生会干部行为准则,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六、工作制度

1.根据系部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严格贯彻执行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学生工作。

2.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升综合素质,严格要求自我,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坚持“同一个团队,同一个梦想。”的信念,创造团队价值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从而提升团队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

七、建筑系学生会成员名单

主席:张信哲

副主席:陈源

办公室部长:杨文卓

组织部部长:孙卫杰

宣传部部长:朱俊东

纪检部部长:林栋

文艺部部长:田明洋

体育部部长:刘志明

学习部部长:张锦涛

女工部部长:李佳俊

数字信息部部长:刘文韬

生活部部长:曹哲

八、活动开展制度

1.学生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向主席团和系部分管老师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目的、意义,活动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活动开展的效果,同时列出活动预算。

3.活动策划一经通过,相关负责和协调部门,以及活动参与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推委、拖拉,应严格按照策划方案开展活动。

4.学生会成员参与活动时需严格按照规定签到,活动结束时需签退。

5.活动实施过程中,各负责部长对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跟进总结,并向主席团汇报。

九、总结制度

1. 学生会活动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办公室备案。总结材料须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活动经过、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影像)及活动文字总结。

2.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及时总结本部门的学期工作,并上报办公室备案,未及时上交需书面说明情况。

3.所有文件资料由学生会办公室集中妥善保管,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