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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玉琴同志退休的通知

豫建院人〔2026〕1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文件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离退休工作处魏玉琴同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意魏玉琴同志退休。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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