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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亚娟同志退休的通知

豫建院人〔2025〕11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文件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继续教育中心刘亚娟同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意刘亚娟同志退休。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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