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葛昕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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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院人〔2025〕6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文件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后勤管理处葛昕同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意葛昕同志退休。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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