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霞、葛文秀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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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院人〔2024〕9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正常退休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
学校后勤管理处陈霞同志现已年满55周岁,同意陈霞同志退休;
学校工程管理系葛文秀同志现已年满55周岁,同意葛文秀同志退休。
2024年10月9日
豫建院人〔2024〕9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正常退休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
学校后勤管理处陈霞同志现已年满55周岁,同意陈霞同志退休;
学校工程管理系葛文秀同志现已年满55周岁,同意葛文秀同志退休。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