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的通知》(教职成〔2012〕431号)精神,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积极报名参加本次培训,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校内网下载)于5月18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26969280@qq.com,过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一、报名条件(摘自教职成〔2012〕431号文件)
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曾获市(地)级以上表彰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12周(含企业实践4周),共计480学时。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培训机构拟定。
三、我校可申报的专业及名额
序号
| 培训专业
| 培训机构
| 省教育厅分配名额
| 1
| 建筑装饰
|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1
| 2
| 建筑工程施工
| 湖北工业大学
| 1
| 3
| 园林技术
| 四川农业大学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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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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