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工作开始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高校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二、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是2011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必须级教学成果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
三、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四、同一所学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一项。
五、提交材料:1.《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3);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三份);、3.省级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一式三份,复印件);4.校级教学成果奖励文件和评奖工作报告(各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时间截至:2013年10月14日
地点:科研外事处(实验楼321)
联系人:殷如昕
联系电话:67875082
电子信箱:hnjskyc@126.com
附件: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指标和推荐成果汇总表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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