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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迎新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责任编辑: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迎新工作要求,保证迎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党委会研究,对迎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服从组织领导

迎新工作必须按照学院迎新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学院领导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下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系部、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迎新任务,认真落实迎新工作方案,责任到人,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使得整个迎新工作达到“周密、安全、顺畅、热情、隆重”的预期目标。对迎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岗,不准把学生及学生家长咨询、反映的问题互相推诿。

三、坚决禁止违规参与商业运营

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保安、物业等)及其家(亲)属,未经学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商业促销活动,各系部领导、辅导员应负责教育、管理好本系部学生,不以任何违规形式参与商业促销活动。

不允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包括学生)在校园内摆摊、散发传单、上门推销、乱粘贴和悬挂横幅。原有校园内的商户不得在经营场所门外摆摊、卖售物品。

不允许教职工、学生等私自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推销、出售通讯产品及床单、被褥、脸盆、洗漱等生活用品。

四、加强收费管理

未经学院审查批准,在迎新期间,不允许收受单位和个人任何费用。

五、认真实施全程监督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参与迎新工作全程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371—67875015

中共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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