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3-08-01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540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及时总结骨干教师培养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9年度申请延期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学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考核过程不严肃、考核结果不客观的高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3.考核内容。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与资助项目有关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提交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和考核结论。考核意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5)学校将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在学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6.考核结果

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对完成培养期目标、考核合格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特别注意培养期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所获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等内容以及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的成果,并撰写资助项目研究报告。本次考核结束后,不再组织2019、2020年度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延期考核

2.准备10分钟汇报材料(需用PPT)。主要汇报内容为项目预期计划执行情况;成果内容、特色及创新点,主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完成情况;培养期主要成果等。

3.汇总成果材料。内容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论文、著作需提供检索、收录证明)以及教学工作量核定和教学质量考评等业绩证明材料,按照业绩材料清单的顺序装订成册。

4.材料报送。培养人选于8月9日前,将《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9份、资助项目研究报告9份以及成果汇总材料9份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yzzrsc@126.com。

联系人:冯永纲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附件: 附件1.2.wps

(1.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2.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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