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5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相关专业教师。

二、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由各省级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以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培训时间

培训总时长45天,其中,理论教学15天,实践教学30天,合计课时不少于360学时。培训报到时间见附件1。

四、培训名额

各系部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及报到时间(高职)》(见附件1)安排,结合实际推荐教师参训。

五、工作程序

(一)学员报名(6月5日—6月12日)

各系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训对象,组织参训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于6月12日前将参培人员名单(附件2)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报。

报名及审核工作使用“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ssrz.ghlearning.com/),参训人员首次使用系统需进行注册,学校审核注册信息后方可登录。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个人填报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

(二)审核报名信息

省项目办根据名额分配、结合报名情况,统一审核调剂人员,确定参训学员。参训人员确定后,各培养培训基地将及时通知学员参训。

六、工作要求

1.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各系部要立足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培养培训,做好参训教师的筛选和审查,不得选派专业不对口、不能保证培训时间的参训教师,对于报名后又不能参加培训,浪费参训名额的教师,将暂停未来两年参加各类培训工作的资格。

2.各系部要统筹考虑参训人选,根据政策要求,两年内不允许重复参加同一专业培养培训,各系部可优先安排未参加过的教师参加,根据专业要求和教师意愿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3.各系部要结合专业建设,认真组织安排,及时报送材料。各系部或教研室可在培训结束后,组织参加培训的教师通过教研活动、讲座、汇报会、观摩课等形式汇报学习情况,分享学习成果,交流学习心得。

4.参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基地纪律和规章制度,立足专业建设和教学实际需要,明确目标、转换角色,高标准地完成学习任务。延期报到超过3天或无故逾期2天未报到的,取消其参训资格。累计请假超过一周的,不予结业,已产生的培训相关费用由参训教师个人承担。

附件1: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及报到时间(高职)

附件2: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参训人员报名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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