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3-09-15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6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范围

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在职教师遴选,遴选工作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2023年共遴选9名,其中,高等职业学校5名、中等职业学校4名。

二、遴选条件

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

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理论和实践教学效果显著,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深入践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理念,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且成员业绩突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等社会服务;积极参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二)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遴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高等职业学校自主遴选、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高等职业学校限申报1人。

(二)评审初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地各学校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选。根据专家评审小组的评选结果,对拟入选的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申报复评。省教育厅将候选人名单报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复评。

四、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人员参考《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按照《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见附件)的要求,填写《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宁缺勿滥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若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人,于9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学校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我校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李欢欢,联系电话:6787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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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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