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3-10-24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试行)》(豫建院〔2021〕69号)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指标

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指标一览表

层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岗位等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岗位指标

4


3

4


6

5


2



二、竞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按照《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试行)》(豫建院〔2021〕69号)执行。

三、个人申请(10月24日-10月30日)

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填写《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四、单位推荐(10月31日-11月9日)

各教学单位成立推荐小组,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推荐,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于11月9日前将个人《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1)、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人员佐证材料复印件报组织人事处(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佐证材料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辅系列人员不参与教学单位推荐,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直接参与学校推荐。

五、其他要求

个人填写《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申请表》时,仅填写完全符合竞聘条件要求的业绩并提供佐证材料。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申请表.docx

 附件2单位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docx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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