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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造学院关于开展省级名师、骨干教师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我院省级名师、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课堂教学质量,本学期将组织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课堂教学为核心,以示范引领为抓手,推动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课程改革成果落地见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二、参与对象

学院省级名师培育对象、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全体教师。

三、相关要求

省级名师每年承担不少于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省级骨干教师每年承担不少于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积极鼓励其他教师参与听课、评课、交流研讨,完成规定听课任务。

四、活动安排

相关教师结合专业与课程实际,于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本年度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开展计划,明确课题、时间、班级、形式,并按计划有序开展授课,每节课后组织集中评课,交流经验、查摆问题、提炼成果,形成研讨记录。授课教师及时提交教案、课件、课堂照片、听课记录、评课意见等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教研室及相关教师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本次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活动要求,精心备课、规范授课,确保课堂质量与示范效果;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名师、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期满认定与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全体教师应积极参与听课评课与交流研讨,切实形成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的良好教学氛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据可查。


附件:省级名师、骨干教师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活动登记表



                智能建造学院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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