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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地运行,根据国务院督导办〔2018〕59号、省政府国教督导办(豫政教督办〔2018〕8号)文件指示精神和我校《教学检查工作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定于本学期第11、12周(5月11日-5月22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时间是5月11日-5月15日;第二阶段是学校督查阶段,时间是第5月18日-5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单位自查内容

1.教学文件。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人对照有关要求,对在本学院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日历、实验(实训)任务(计划)书、指导书的履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授课进度执行情况(含实验)、实践性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听课评课、教研活动、教材使用情况、教师调课情况;教学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改革的情况等。检查方式为教师自查填报《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审核确认。

3.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各教研室主任对照有关要求,对本教研室专兼职教师在网络教学平台中的课程建设内容进行认真检查。

4.教师授课。检查内容为当前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包括师德师风、上课纪律、教学组织、教学方法与效果、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情况。检查方式为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搜集教学反馈信息。

5.学生学风。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学习风气(特别是学生上课玩手机问题)、学生上课出勤率、作业质量数量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二)学校督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教学材料。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记录表(附表3);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记录材料等。

2.教研室教学材料。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考核表(附表1)、学期教学教案考核表(附表2)、教研活动记录、教研室专兼职教师网络教学平台课程建设情况等。

3.教师教学材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附表4)、教案、教学日历、实验(实训)任务(计划)书、指导书、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学生成绩记录表(平时记录)、作业等材料。

4.各教学单位督导组材料。督导听课记录、督导信息反馈情况。

三、相关要求

1.教学单位自查环节由各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并成立相应的检查小组,组织专人集中精力切实做好检查的动员、组织安排和实施工作,及时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2.学校督查阶段将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小组检查系部教学材料,特别是教学进度和教案撰写情况,详见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督查评分表(附表6)。

3.各教学单位应在自查阶段结束后,完成自查报告,总结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并于5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盖章报质量控制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hnjyzlkzbgs@126.com。

附表:

1.教学进度计划考核表

2.教学教案考核表

3.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纪录表

4.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

5.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检查表

6.期中教学检查学校督查表

质量控制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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