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选拔2026—2027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学生组织工作发展规律,聚焦广大同学急难愁盼问题与普遍性成长发展需求,持续提升学生组织大局贡献度、同学满意度、社会认可度,着力塑造对党忠诚、理想远大、根植同学、服务同学、清新阳光的学生组织形象,结合我校学生组织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学生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一)机构设置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社团管理部、国旗班、礼仪队、广播站、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传媒中心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权益部、文艺部、体育部

(二)岗位设置要求

坚持精简原则。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3人。

二、组织职能

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政治引领,服务同学思想成长需求;强化价值引导,服务同学精神文化需求;助力学生成长,服务同学全面发展需求;解决实际困难,服务同学校园文化需求。

三、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公开选拔

(一)工作原则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综合考察、公开选拔。

(二)选拔条件

1.学生会参聘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成绩良好。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上学期期末考试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考试课总成绩在专业前30%或所有科目总成绩在专业前30%),且入校以来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4.能力素质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了解团组织、学生会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富有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基本素质,有学生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良好气质、形象和旺盛的工作精力。

6.原则上竞聘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要有较丰富的校、学院学生组织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

1.报名。填写《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公开选拔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打印版),经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同意盖章后,于5月14日前交至下沉式操场校学生会办公室。

2.资格审查。校团委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竞选。时间为5月15日。参加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学校团委对拟聘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5.公示。

(四)若干规定

1.选拔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2.选拔人员在任期内因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将免职解聘。

3.参聘人员在申请表后附原始成绩单一份(含入学以来各学期考试成绩,请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打印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五)聘用说明

1.符合条件的现任校级团、学组织的工作人员,可报名参加更高职位的选拔,如不参加公开选拔,学校团委将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个人志愿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报名符合竞聘条件的任一岗位,而不用考虑现岗位是否空缺。

3.学校团委将根据面试成绩,结合组织推荐、组织考察、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六)纪律要求

1.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是夯实学生组织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的重要工作。希望全体学生干部、团员青年充分理解本次选拔的重要意义,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主动参与;严格遵守工作流程,恪守各项纪律要求。所有参与选拔及组织工作的同学,须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履职尽责,共同保障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开展。

2.严守团学干部工作纪律,选拔过程中应坚持公道正派,严禁任人唯亲、私下许诺、徇私偏袒、拉帮结派,或借机打击报复他人。

3.选拔工作中须坚守实事求是原则,不得隐瞒实情、歪曲事实,严禁泄露选拔酝酿及拟任相关内部讨论情况。

4.诚信参与选拔,严禁虚报信息、伪造个人资质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拔及录用资格。

5.自觉服从组织统筹安排,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配,经沟通劝导后仍不配合的,将不予录用。

附件: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公开选拔申请表

联系人:杨瑞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371-67875026


          共青团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