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院〔2024〕156号
关于印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预案
为规范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实验实训安全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实验实训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协调、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学校实验实训安全和正常运转,结合学校实验实训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校内各实验实训场所(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基地、训练中心、展厅等)。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实验实训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实验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三、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构建由学校、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实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一)成立学校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部署实验实训安全工作,检查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实验实训应急准备、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
组 长:梅 杨 焦 涛
副组长:喻幕海 王 辉 袁长林 赵肖丹 崔东方
成 员:盛义岭 史晓慧 王以贤 李照俊 齐冠然
郑日忠 李文江 李 斌 贾 艳 梁 威
李 杲 李 奎 张永辉 于胜男 杨 韶
张宁宁 常 洋 王 铮(女)刘广利 张华英
王永仁 张 航 崔 彩
(二)学校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实验实训应急准备和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上报、整改,发现险情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报告上级领导。
主 任:齐冠然
成 员:马相峰 黄 帅 段保江 马琦超 郭胜利
薛 山 曹亚强 赵新平 汪 程
四、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制定。
(一)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预防措施
(1)电炉、电烘箱等高温设备周围严禁放置可燃、易燃物及挥发性易燃液体,电炉、电烘箱不能烘烤能释放易燃蒸气的物料。
(2)氢气钢瓶、氧气钢瓶等可燃性或助燃性压缩气体钢瓶不能和电炉放在一个房间。
(3)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规范。
(4)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实训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高温物体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
(6)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可燃废物,不得倒入废物箱内。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投入废物箱内。
(7)实验实训结束离开实验实训室前,仔细检查明火是否熄灭,电炉、烘箱、烧水设备等电源是否关闭。
(8)定期检查实验实训电气设备线路,空调应与窗帘保持安全距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9)相关明火使用规定及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贴在墙上,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培训不得操作。
(10)实验实训场所应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11)实验实训场所内严禁吸烟。
2.应急措施
(1)发现火情后,第一目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灭火(电路、用电设备起火应首先切断电源,气体起火首先切断气源)或指挥在场及附近人员利用实验实训室现有灭火器材扑救。第一时间向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通知学校保卫处,视情况拨打119。
(2)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迅速制定灭火方案并成立临时救助小组进行灭火扑救,熟悉实验实训室环境和物资存放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参与救火工作。如有人员受伤,应迅速转移受伤人员至安全地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转移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护。
(3)如火势较大,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疏散人员和车辆,撤离至安全区域,加强现场警戒,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并派专人引导消防车辆,以保证消防车辆快速到达现场。
(4)火情解除后,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清理现场,核实损失。
(二)触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预防措施
(1)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接地,尤其是金属外壳电气设备。
(2)电气设备须定期进行线路检查,有问题及时检修和报废。
(3)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可以随意超量程使用。
(4)各实验实训室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总负荷不可超过该实验实训室限定用电负荷,超过限定用电负荷时,须先进行电路扩容改造,再安装新仪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私自改造电路、接电气设备。
2.急救处理
(1)切断电源
电源开关或插销在触电地点附近时,可立即拉开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
如果电源开关或插销距离较远时,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等工具切断电线,从而断开电源,还可以用于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的通道。
若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可用干燥的绳索、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排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救护时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必要时关总电闸。
(2)触电急救应就地进行,不要为方便随意移动伤员,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轻者,使触电者躺平,确保气道通畅,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进行救治。重者须立即进行人工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人工抢救的基本原则如下:
Ø呼吸停止,心跳正常→人工呼吸法;
Ø呼吸正常,心跳停止→胸外按压法;
Ø呼吸、心跳均停止→心肺复苏法。
(三)机械设备伤害应急处置预案
1.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牢固树立不伤害他人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2)高空作业时,禁止投掷物料。
(3)操作使用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故障设备未修复达标前严禁使用,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特性、掌握操作要领,经指导教师培训后方可使用。
(4)检修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设专人监护的制度。机械断电后,必须确认其惯性运转已彻底消除后才可进行工作。机械设备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全部彻底撤离才可取牌合闸。检修试车时,严禁有人留在设备内进行点车。
(5)人手直接频繁接触的机械设备,必须有完好紧急制动装置,该制动装置位置必须使操作者在机械作业活动范围内随时可触及到;机械设备各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防护装置;各入口、投料口、螺旋输送机等部位必须有盖板、护栏和警示牌;作业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6)各机械设备开关布局必须合理,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便于操作者紧急停车;二是避免误开动其他设备。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设备作业现场,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因事必须进入的,必须经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允许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进入。
2.应急措施
(1)发生轻伤时,医务人员应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止血包扎。
(2)发生机械设备重伤时,医务人员应先采取必要的现场急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人员被机械设备卡住时,现场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本着先救人后减少经济损失的原则,首先按下紧急制动按钮或开关,使人员尽快脱离危险处境,同时联系学校医务人员进行处置,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
(4)医护人员应及时查看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情况,如有开放性伤口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如发生残肢、断指等严重情况时,要及时进行查找,用干净的纱布包裹与伤员一并尽快送往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如发生骨折时,要使患者平卧,不要盲目搬动患者,更不能对受伤部位进行拉拽、按摩;发生开放性骨折(即骨折处皮肢或粘膜破裂,骨头外露),要注意保持伤处清洁,防止感染。做完应急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四)安全防范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发现安全防范设备故障时,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处置设备故障,必要时启用备用设备。
五、奖惩机制
(一)建立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评比制度。依据各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评制度进行定期评比,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实验实训室颁发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确保实现“三无”目标(即无违规操作行为、无违规存储行为、无安全事故)。
(二)建立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奖惩机制。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实验实训室或个人,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生事故后,学校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和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和整改建议,并形成事故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四)学校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责任大小和后果影响程度等情况,研究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报学校党委批准,并由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落实或协助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因违规操作、管理失责、疏忽大意等人为因素导致的一般、较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实验实训室,除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取消该实验实训室管理、使用等相关人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一票否决权时限为一年。
(六)形成事故警示材料,落实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全面排查、整改、学习。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实验实训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实验实训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到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应急措施得当,安全应急反应快速有效。
(二)实验实训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三)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及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安全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准确报告。
火 警:119
匪 警:110
医疗急救:120
学校值班电话0371-67875000(24小时)
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0371-67875059
校保卫处:0371-67875092
校医务室:0371-67875085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预案》(豫建院〔2021〕104号)同时废止。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