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院〔2024〕155号
关于印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积极整改”的方针,树立实验实训安全意识、筑牢实验实训安全防线,全面落实实验实训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安全长效机制,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实训设备设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校内各实验实训场所(包括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基地、训练中心、展厅等)。
三、目标任务
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建设,对校内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实验实训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实训室危险源管理,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定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验实训安全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建立实验实训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实现对实验实训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和控制,防止实验实训安全事故发生。
四、领导机构
构建由学校、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一)成立学校实验实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实验实训安全工作,检查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研究决定对实验实训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组 长:梅 杨 焦 涛
副组长:喻幕海 王 辉 袁长林 赵肖丹 崔东方
成 员:盛义岭 史晓慧 王以贤 李照俊 齐冠然
郑日忠 李文江 李 斌 贾 艳 梁 威
李 杲 李 奎 张永辉 于胜男 杨 韶
张宁宁 常 洋 王 铮(女)刘广利 张华英
王永仁 张 航 崔 彩
(二)学校实验实训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相关实验实训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审查,统筹实验实训室及场区安全设施建设、日常隐患排查与整改、实验实训应急准备与演练、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配合相关部门对实验实训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取证、安全信息上报等工作。
主 任:齐冠然
成 员:马相峰 黄 帅 段保江 郭胜利 薛 山
曹亚强 汪 程
五、安全管理机制
(一)安全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实验实训工作的校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实训安全工作,是实验实训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实训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实验实训中心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实训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牵头建设各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的主要领导责任人。
实验实训中心分管安全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是实验实训安全监督责任人。
实验实训中心安全科负责实验实训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
实验实训中心各场区管理员是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是所承担实验实训项目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学校二级教学单位直接管理的各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责任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验实训室安全设施验收制
加大实验实训室安全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实验实训安全管理水平。
原有已投入使用且移交实验实训中心管理的实验实训室,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统筹安排整改。
新建实验实训室,其安全设施(如隔离围挡、安全信息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专业洗眼器、气瓶防爆柜、智能安全储存柜、安防监控信息化设施等)必须同步规划和建设,项目建设预算应包含安全设施建设费。可移动的消防器材等由保卫处负责统一采购、维护及更换。
实验实训室建成后,需由实验实训中心牵头组织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实验实训设备的安全性能、配套的安全设施、电路改造的负荷要求、防火疏散要求等。验收不通过的实验实训室不得交付使用。
(三)安全教育与安全准入制
实验实训中心应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及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系统学习有关实验实训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文件,通过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和定期检查考核等方式,并结合安全宣传栏、网络等途径定期对师生进行实验实训安全方面的温馨提醒,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实验实训安全意识、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建立实验实训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实训开始前,场区管理员协助实验实训指导老师对进入实验实训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安全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验实训室参加实验实训。
(四)实验实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定期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做到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与专项安全检查相结合,依法依规建立实验实训室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验收等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事故责任处理
实验实训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要增强红线意识,认真学习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尽职尽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职而发生实验实训安全事故,按照《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和追责。
六、安全管理重点
实验实训中心场区管理员应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实验实训场所各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准备、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台账及安全信息整理报送、安全问题整改等工作。
(二)协助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做好消防安全、财产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及设施安全、实验实训设备安全、实验实训操作安全、暴力伤害、意外伤害等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实验实训室(所有可能用到的)危险品、明火设备、电梯、起重机、大功率用电设备、高热能加热设备、集中充电台、切割类电动工具等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七、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保证实验实训人员和场所的安全,场区管理员、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及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遵守下列相关规定。场区管理员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上报。
(一)安全教育
1.所有实验实训项目开始前,场区管理员应将《实验实训安全文明手册》发放给每一位学生和指导教师。
2.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安全准入制度,准备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在实验实训开始前必须通过实验实训安全知识测试,测试合格且填写安全承诺书的学生才能进入实验实训室。场区管理员应及时收回安全承诺书进行归档。
3.场区管理员应督促和协助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文明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
(二)场地设施安全保障
1.场区管理员要做好实验实训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疏散安全,实验实训现场应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张贴或悬挂防火安全警示标语、安全逃生路线图及消防逃生引导标示牌。消防器材设置点要有明显标志,消防器材应垫高设置,周围2m内不准乱放物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防火门达标且安装合规,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实验实训室在使用期间,不得锁闭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应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2.各类实验实训室应根据使用性质和特点制定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及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制作标牌上墙。各实验实训室门口应安装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应急联系电话等,特殊实验实训室应张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
3.严禁在实验实训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品。木工、装修等实训场所及耗材仓库等重点安防区域严禁使用明火。
4.严禁在实验实训室内吸烟、喝酒、做饭、饮食。
5.严禁擅自改动电力设施,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高热能用电器,实验实训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6.下水道要保持畅通,经常检查水管有无破损漏水现象,自来水龙头打开时人员不能离开。发现管道漏水应立即报修。
7.场区管理员及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坚决执行现场防火“三不走”的规定,即:用电设备(设施)未断电不走、可燃物未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未报告不走。
(三)仪器设备工具使用及现场实操安全
1.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进入实验实训场所。
2.场区管理员应认真排查仪器设备的故障及安全隐患,做好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工具的安全准备工作,发现安全故障隐患要及时维修或报修,并认真填写仪器设备安全检查、维修、维护记录。严禁让学生使用有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及电动、气动工具。
3.所有电动、气动工具的使用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做好防护措施,未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允许擅自使用电动、气动工具。在使用电动、气动工具过程中,发现工具运转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或气源使工具停止工作,并报管理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4.学生要听从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学生守则。严格遵守实验实训管理规定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5.实操现场的可燃物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实验实训结束时应将仪器设备工具归放原位。
6.安装或更换锯片、刀头、钻头、锯条时,一定要事先切断电源并将设备插头从插座拔出。
7.拆装、检查、移动电动工具及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拆装、检查、维修气动工具时必须先切断气源(拔掉气体连接器)。
8.操作机床、电锯等旋转设备时,禁止穿戴长围巾、丝巾、长裙、领带,严禁带手套。女生必须按要求将长发盘紧并佩带工作帽。机电设备运行时,不准操作人员将手、头、身体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9.操作切割、打磨、刨削、电焊等工具设备时必须佩带防护镜。
10.操作电梯、起重机(龙门吊)等特种设备的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11.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开展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实训项目(或学校二级单位开展教学计划外的项目)使用实验实训场所,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或学校二级单位)可在项目开始前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向实验实训中心申请实验实训场所使用权限。
12.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如实填写仪器设备故障情况。
13.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在实验实训教学进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脱岗而导致出现的实验实训安全事故的由指导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14.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在每天实验实训结束后负责将实验实训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归位、打扫卫生、关门落锁。因失职导致实验实训设备或耗材丢失者,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和追责。
(四)实验实训资产安全
1.场区管理员要认真排查实验实训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情况,发现实验实训设备丢失或损坏应立即上报。
2.场区管理员应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对实验实训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进行管理。
3.为保证资产安全,场区管理员不得将实验实训室、设备或耗材仓库的钥匙(不含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因教学需要获得的电子授权)转借他人或让他人代管。其他任何人不得另配钥匙(含电子授权)。因失职导致实验实训设备或耗材丢失者,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和追责。
4.实验实训耗材必须以由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填写实验实训耗材领用单经场区管理员发放后使用。严禁学生擅自取用、借用或用其他材料替代,严禁学生私自携带实验实训工具和耗材出入实验实训场所。
(五)用电安全
1.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定期对实验实训场所的电路设施(如电路负荷、电缆电线、电源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2.严禁私自改装电线、插头、插座,严禁擅自增加超负荷用电设备,严禁多个大功率设备使用同一个接线板;一个固定插座(需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连接一个以上插座板,不得接力串联插座或插线板;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插线板,长度不宜超过3m,且不能直接敷设在木质板材等可燃易燃材料上;不允许使用花线(双绞线)和木质配电盘;电线不得在地面随意拖拉。
3.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如确实需要,应装有防护挡板或防护罩。
4.实验实训室应根据需要安装具备防静电功能的导电金属地板,实验桌上应铺设防静电的敷设垫。
5.大功率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等)应使用专用插座,长期不用时,应拔出电源插头。
6.实验实训设备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主机和显示器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对充电器(宝)充电;严禁电脑、空调、饮水机等设备开机过夜。
7.严禁将烘箱、电阻炉等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附近,严禁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周围堆放杂物、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品;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必须有专人值守。
8.加热类设备如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电烙铁、电焊机等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六)危险品管理
危险品(确有实验实训需要的情况下)要严格限量采购,且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分类、专库存放,由专人保管。危险品的领取必须有安全员现场确认,经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和安全员共同签字,严格限量使用,使用剩余的耗材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随意存放。
气体钢瓶的摆放要使用牢固的钢瓶固定架,气体钢瓶严格限量采购,不储存多余的钢瓶,实验实训完毕,所有气体钢瓶应立即让供货商运走。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豫建院〔2021〕103号)同时废止。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