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号)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
二、学习安排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5年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继续教育方式: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模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其中,线上学习建议选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优质课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应紧密跟踪科技前沿动态,充分展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依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方式: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通过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且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相应专区学习。
(三)学时管理
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计入当年学时,其中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中“学习入口”在线学习获得的学时,自动计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建议于今年11月30日前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管理入口”注册并完成学时申报,并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和审核意见。申报学时经审核合格后,将自动生成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特别提醒:当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三、相关要求
1.首次在我省参加继续教育、尚未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与继续教育前,须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入口”完成账号注册,避免出现学时无法同步问题。
2.自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学时之日起,各单位学时审核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或本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的,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未尽事宜可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查阅、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