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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国平、李照俊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邢国平同志武装部(保卫处)部长职务,保留职级。

任命李照俊同志为武装部(保卫处)副部长,主持武装部(保卫处)工作。免去其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附件: 豫建院党〔2024〕56号-关于邢国平、李照俊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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