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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学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项目类别分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校企协同创新项目。

1.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高校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 旨在培养其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高校科学研究后备队伍。

2.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创新能力的高校科研人员及团队,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凝练关键科学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研究工作,着力攻克一批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3.校企协同创新项目。主要面向已备案入库的校企研发中心,对共建企业委托高校实施的单个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资金达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实施周期不低于 1 年,并通过委托单位验收的,择优纳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在高校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方面视同厅级纵向科研项目。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中,青年项目经费预算标准为 2 万元、重点项目经费预算标准为 3 万元,一次性下达。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设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参照资助性项目预算标准自筹解决。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前提条件

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具体如下:

1.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重点支持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探索研究;项目应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经费预算合理,提交预期成果和达到的学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多学科研究人员形成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资料齐全完备,申请内容真实可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领域不得作为研究内容,涉密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项目承担高校和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承担高校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设施和基本的研究条件(实验室、基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保障项目组顺利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为我省高等院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项目负责人职称应为中级及以上,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或研究人员主持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应是该项目的主要提出者和设计者,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立足于项目研究的前沿,具备组织和领导完成该项目的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充足的时间保证,须是能够实际参加该项目工作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年龄、职称结构合理,能够形成和谐稳定的研究团队;鼓励在校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工作。

3.下列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的实施:

已主持本计划资助项目和省、部级及以上资助项目且未结项(题)者;计划外出学习或连续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不能实际主持项目者;在科研工作中存在失信或违规行为者。

(二)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 2个项目。各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3.各高校项目推荐应和本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及教育厅其他科研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统筹安排, 已承担省级(含) 以上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和教育厅其他科研计划尚未结项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5 周岁(199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3.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四)重点项目申请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五)校企协同创新项目申请人和申报项目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已备案入库校企研发中心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横向科研项目应依托已备案入库校企研发中心开展,且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与共建企业(项目委托方)签订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周期不低于 1 年,且通过委托单位验收,单个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总金额 50 万元(含) 以上。

3.需提交的申报材料除项目申报书外,应包括:(1)横向科研项目资金到账证明(银行回单);(2)横向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包含论文、专著、专利、软著、工法、标准、科技奖励、研究报告等);(3)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委托单位对项目履行与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5)第三方出具的审计证明。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校内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6月3日前,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 ”(http://www.rcloud.edu.cn)按照申报项目类别下载《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等项目模板,根据要求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校企协同创新项目还需在系统中依次上传横向科研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依据申报条件和申报限额,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公示。依据平台分配名额信息,我校本次各类申报限额总计13个,其中重点项目限额5个,青年项目限额5个,校企协同创新项目限额3个。

2.省级推荐

学校将按要求于6月12日16时前,对通过审核、推荐、公示的项目完成线上审核、提交。

联系人:邹鑫 联系电话:67875080

云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001636

科研外事处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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