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信息化教指委《关于申报2026-2027年度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性质
教育部信息化教指委正式立项的研究项目。
二、立项方式
教育部信息化教指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正式立项,由教育部信息化教指委发布立项通知
三、立项管理
1.立项种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者可根据项目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限选一种)。
2.资助标准: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低于8,000 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低于3,000元,项目资助经费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有限公司委托南京中创书局有限公司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一般项目不资助经费。
3.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立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同等条件下,对于院校支持经费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四、项目申报指南
本项目旨在引导研究力量聚焦“高质量创新发展”主题,鼓励各院校结合自身基础与特色,可根据申报指南拟定研究方向,也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在指南外自拟选题。
指南方向1:课程体系优化与标准建设研究
职业院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程标准与框架研究;模块化、 层级化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体系开发等。
指南方向2:教材与教学资源开发创新研究
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驱动的新形态教材与活页式手册开发研究;融合国产化技术生态与真实产业案例的本地化教学资源库建设;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在线课程资源开发与应用;产教融合共同体背景下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实践平台构建研究等。
指南方向3: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研究
基于项目式、案例式的人工智能通识实践教学模式研究;线上线下混合式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模式研究;大模型等技术在人工智能通识教学中的创新应用等。
指南方向4:教师能力与团队发展研究
“校-企-研”协同的人工智能通识课“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 机制研究;职业院校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教师教学创新胜任力模型与提升路径研究;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师培训体系与资源开发等。
指南方向5:评价改革与生态构建研究
职业院校学生人工智能通识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人工智 能通识课程过程性、增值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教育评价改革研究等。
指南方向6:区域特色与产业需求应用研究
不同区域职业院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适应区域产业需求的“人工智能+”模块化通识课程创新研究;产 业密集区职业院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的特色发展模式等。
五、申报要求及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在岗教职员工,从事一线教学或管理工作者优先;必须全程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每位负责人(含 第二负责人)限定申报一项;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本次项目鼓励多校联合申报,多校联合申报时须有明确的牵头院校。
3.每个申报单位限报3项。申报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具有承担项目研究所需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必要研究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并切实把好项目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4. 材料提交流程
(1)实行无纸化申报:本次项目不接收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及评审工作将依托项目平台组织实施,实现从申报、评审、过程管理、结项及证书发放的全流程一体化服务。
(2)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3项。各申报人须在6月10日前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校内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重要提示:不经系统提交的课题、匿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课题,将不予进入校内初审。匿名评审材料请下载附件。】
(3)6月11日进行校内初审,推荐3项课题进行公示,公示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网络申报。
(4)通过校内初审并经过校内公示的申报人需在项目平台进行注册和登录(https://project.zcccr.cn/login?Id=10&role=1)进入“2026-2027年度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研究项目”模块,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盖章后扫描成PDF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证明材料应传尽传。)
5.申报项目由教育部信息化教指委组织审核受理、专家评审, 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线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提交。
六、鉴定结项
1.成果形式。拟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教材、论文、研究 报告等学术成果(需注明项目信息),以及一批可共享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立体化课程资源、教学案例库等实践成果。
2.本次项目原则上要求在18个月内完成,自立项之日起计算。
3.项目结项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项目成果经专家评审通 过后给予结项。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撤项处理:(1)项目实施情况表明,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课题;(3)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退回资助方;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信息化教指委项目。
联系人:殷如昕
科研外事处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