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4号)、《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及《关于做好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2021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 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 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于2020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学校复核汇总后交至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网上申报(8月3日至9月4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
(二)系统审核(9月7日至1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分别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校内人工审核(8月24日至9月18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学生申报: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进行人工审核。
学院审核:①各系就业专员进行人工审核,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②需人工审核的,须有纸质证明材料方可通过,所在系要在系统上标注审核结果并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③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盖系行政公章予以最终确认,以系为单位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按汇总表排序后在9月18日16点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四)汇总审核并公示(9月28日至10月16日)。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向各相关学校及时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10月底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 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提醒学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附件1)、政策解读(附件2)、网申操作说明(附件3)和网申注意事项(附件4)等,帮助其顺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工作制度。目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各系需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系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附件1:豫人社函8号.docx
附件2:河南省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解答-定稿.doc
附件3: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定).docx
附件4:网上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注意事项.docx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