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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参加本次省级交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及项目设置

(一)参赛人员

全校各教学单位在岗专、兼职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参赛项目

本次交流活动我校教师仅限参加高等教育组赛事,具体项目包括: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参赛作品相关要求

(一)作品制作要求

参赛作品须严格对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号)明确的参赛范围、内容标准、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创作。要充分体现数字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师数字素养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作品报送要求

1.作者及数量限制

(1)微课作品限作者1人,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限作者1-2人。

(2)每位教师仅限参与报送1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2.原创性及合规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AI技术直接生成的作品不得报送。

(2)作品引用外部资料需规范标注来源,运用 AI 技术辅助制作的教学资料须明确标注。

(3)作品若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相关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4)存在政治原则性错误或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存在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一经查实取消作者的活动参加资格。

3.材料报送时限及方式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规范,统一规范整理作品所附表格、视频格式等相关材料,于2026年6月22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名材料及参赛作品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校将对报送作品择优遴选后,统一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上传报送工作。

联系人:查雅

联系方式:0371-67875033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号)

2.作品登记表

3.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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