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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责任编辑:刘端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社科联《关于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应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公章。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4.申报人需单独填写附件2的分类汇总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申报书及汇总表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86011797@qq.com,附件2不需提交纸质版。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0日,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殷如昕

科研外事处

2024年9月1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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