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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院教职工教科研量化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2     责任编辑: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了促进学院教科研工作开展,加强学院的学科建设,提倡和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我院的科研活动,现根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标准(暂行)》(豫建院【2010】10号)文件精神,开展2010年度学院教职工教科研成果量化工作,要求学院教职工按如下通知上报2010年度教科研工作成果,以便奖评。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科研量化人员(上报科研成果人员)范围:

1.全体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党政工作人员和教辅人员;

3.在职脱产进修人员及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博士等人员;

二、 教科研量化工作统计项目范围:

1.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2.各级各类获奖论文;

3.正式出版的著作与教材及校内教材;

4.各级各类获奖教研项目;

5.各级各类获奖科研项目;

三、统计项目时间范围:

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期间符合以上范围要求的教科研成果均可上报。

四、上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的上报要求:应提交论文原件,及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上报论文正文三项复印件。注意:在以上三项复印件中需至少有一项可以看到刊物刊号,如刊号在扉页上,应提交该刊物扉页复印件一份。

2.各级各类获奖论文的上报要求:应提交获奖证书、获奖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3.正式出版的著作与教材及校内教材的上报要求:应提交该著作或教材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包括:该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前言、内容简介及扉页。

4.各级各类获奖的教科研项目的上报要求: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原件均为查看所需,查看完毕后会及时返还本人,所有复印件留至科研外事处存档;另外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成果的应一次性上报所有成果及上报所需材料。

五、上交时间及部门:

从本通知发出即日起开始上交,截止至2011年1月6日上交结束。在此期间均可按以上通知上交至学院科研外事处(学院新区E楼305室)。

联系电话:0371—67875082

联系人: 薛冰

科研外事处

2010年12月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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