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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社会保险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2     责任编辑: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接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知,2014年社保年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院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请于2014年5月14日至15日到组织人事处(实训办公楼303室)核对个人信息。由于社保年检工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要求个人信息由本人签字确认,对逾期未核对的,社保局将按上年度已核对过的工资标准的110%确定今年的缴费额。

2、从2014年起,郑州市社保局对在市本级参保的险种进行了信息合并,要求所有参保人员进行信息核对,我院参加的市本级险种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因此,参加核对信息的人员包括学院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3、合并后如出现多条个人信息的,在每条信息后都应签字确认。并将错误的信息填写至《社会保险年检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姓名错误:同音不同字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姓名差距较大的,如果有曾用名,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户口本不显示曾用名,要提供派出所证明或个人档案。

身份证号错误:①因变更或升级不一致的,提供身份证和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因单位申报错误造成不一致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证明,以及养老保险新增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②九字头社保号的变更:需提供档案和单位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两人身份证号互相巅倒,需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标注“情况属实”,双方当事人签名,按手印。 组织人事处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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