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
2014年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间安排
1.我院集中为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各支部统一统计转出党员信息),集中办理时间为:9月15日-19日;10月13日-17日。
2.请各支部书记整理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见附件),按照以上时间规定提前把毕业生党员的相关信息报送组织人事处统一办理。
3.个别党员如果不能按照规定的集中办理时间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务必在10月底之前与所在党支部书记联系,经支部书记同意,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组织人事处办理。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类型和要求
1.有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2.有就业单位(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但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无就业单位或工作单位暂时还未完全确定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要确认其人事(学籍)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否则难以办理)。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选调生、公务员等毕业生党员待录用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被录用的参照第3点及时办理。
5.考取专升本的同学,待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转接组织关系的要求进行转接。
6.请各学生党支部认真做好党员材料的归档工作,在装档过程中,要防止装错或丢失现象。要责任到人,实行登记制度,一旦发现遗失,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完毕后,请用密封条把档案封牢,并到组织人事处加盖公章。
7.毕业生党员拿到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内到相应的党组织报到,并把组织档案交由转入的党组织管理。
8.各学生党支部要主动联系毕业生党员,催要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联,并妥善保管。
9.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转出,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已经毕业的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
附件:201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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