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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案例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0     责任编辑: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系部

近日,新华网对高等院校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案件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请各部门、各系部组织教职工对相关案例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附件1:教育部公布四起高校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案件

附件2:科研经费贪腐引关注 如何不再成为“唐僧肉"

附件3:短评 科技体制须动“大手术”

附件4:中国最年轻院士的腐败轨迹

纪检监察室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1:教育部公布四起高校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案件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施雨岑、刘奕湛)记者16日从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获悉,在近期召开的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上,教育部通报了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并对即将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通报的4起典型案件是: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贪污945万余元,被判刑10年;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将68万元科研经费据为己有,被判刑10年6个月;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二人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贪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东大学刘兆平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被判刑13年。

据介绍,继2013年上半年第一批专项检查之后,教育部将面向30所直属高校开展第二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每校集中检查一周时间。

附件2:科研经费贪腐引关注如何不再成为“唐僧肉"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涉嫌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转至其名下公司被批捕;浙江大学水环境学院院长陈英旭,因将巨额科研经费转到自己所开的两家皮包公司获刑10年……中央纪委网站日前披露8名科研人员因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被依法依纪查处。

科研领域的诸多不端、违法行为如何禁止?如何让科研经费不再成为唐僧肉?再次引发科技界和全社会的思考。

曾几何时,科研资金“谁跑谁得”成了学术界的潜规则。一些“谋人不谋事”的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公关”上,取得大笔科研经费,成了科技“老板”。一些科研人员为了争取经费“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其中一些行为超越了法律底线。

一位科研人员告诉记者,只要“跑”得勤,一个项目可以在科技部拿到一笔钱,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又拿到一笔钱,到农业部再拿一笔钱。这些“重复申报、多头套取”来的经费,成了一些人眼中的肥肉。

科技部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元表示,学者为“要经费”争抢课题,项目组为“花经费”巧立名目,管理者则靠“批经费”以权谋私……以课题组为中心的科研立项模式弊端明显,亟须改革。

科技界有句流行语。“吃喝拉撒睡,都能靠经费”。当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仍存在不少制度漏洞,科研经费“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现象在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司空见惯,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五花八门”。

环境领域专家、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案是科研经费“跑冒滴漏”问题的典型案例。今年初,陈英旭案宣判,其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冲账套取国拨科研经费900余万元。

宋茂强是“核高基专项”的专家组成员之一。2012年初,审计署发现,宋茂强同其妻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以“校外劳务人员”的身份冒领68万元科研经费,并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应对财务审计。

近年来曝光的数起科研经费贪腐案件中,通过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和虚构科研项目支出等手段套现,以及挪用科研项目经费,是科研经费贪腐最为常见的几种手段。

经费管理粗放、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是科研经费申请环节“潜规则”盛行,使用环节贪腐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

专家认为,应尽快改革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对项目审批权及管理权的社会监督。

日前,国务院出台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意见,对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科技部近期研究制定了“一案双查”,对科研经费和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倒查科技部存在漏洞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管理责任,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行为,若有则严格追责惩处,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称,今后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对验收项目的抽查,对于验收文件、资料、数据、成果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要建立清单。

“惩处力度不足、弹性空间大使得违法成本低,是问题科研经费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说,要遏制“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为严防科研腐败“黑洞”,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任务较多、专项经费资金量较大、经费管理较薄弱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加强巡查。

对巡查中发现利用虚假项目骗取专项经费的行为;利用虚假或不实合同、协议套取专项经费的行为;使用虚假不实票据骗取专项经费或以大量虚假不实票据列支专项经费的行为等11种违规行为的,巡查部门将详细记录、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科技部有关部门报告。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日前,科技部在官网上通报了近期发现的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等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科技部上网点名通报科研经费的问题,近年来尚属首次。这些单位目前均已被查处。

不光要公布查处通报。广州市科信局局长马正勇表示,科技项目从指南发布到申报、专家评审、确定项目、项目中期检查、项目验收全流程公开,都要把工作拿出来晒晒太阳。

专家认为,在科研领域里,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科研项目管理的混乱。只有科研经费财权和审批权分离,建立科研投入基金制度,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才能有效遏止这些乱象。(新华社记者吴晶晶、杨维汉、余晓洁)

新闻背景:院士被捕教授判刑 反腐剑指科研经费“乱象”

从“象牙塔尖”落入法网,贪念让优秀科技人才的人生轨迹发生重大转变。中国农业大学李宁院士被依法批捕,承担“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的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和承担“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茂强被依法判处刑罚。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0日公布的科技部党组巡视整改通报中披露的这一消息,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不少网友评价:反腐利剑正在指向科研经费“乱象”。

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目前,相关部门共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除李宁、陈英旭、宋茂强外,还有6人被依法批捕、1人暂不起诉、1人被行政处分。

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保持了年均18%的高速增长。一方面,这些投入支撑了我国科技事业的长足发展,微子振荡模式、量子科学、生命科学、载人航天等领域取得了一批世界级成果。另一方面,科技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全国人大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2010年以来,审计署在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审计或调查中,查处课题单位和科研人员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时有发生。

目前,我国正逐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与科研经费的管控。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改进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规范了科研经费的使用。

科技部表示,将积极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对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行警示教育。(记者余晓洁杨维汉)

附件3:短评 科技体制须动“大手术”

科研经费被“贪”“吞”“挪”“骗”屡见不鲜。中纪委网站信息显示,名校教授陈英旭、宋茂强2人被依法判处刑罚,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等4人被依法批捕。科技反腐风暴令科技界为之一震,也让各界意识到,科技体制须动“大手术”,才能彻底堵住科技资金“黑洞”。

科技经费分配和监管政出多门、九龙治水,是导致经费虚报冒领以及贪污、侵占、挪用科研经费的重要原因。几十个部门掌握科技项目立项、资金分配、使用大权,各部门之间事权界定不清晰,职能交叉重叠现象突出,立项、使用、分配等环节信息不公开,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造成监管空白,使得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只有对现有的科技体制动“大手术”,改变科技经费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现状,才能堵住科技资金“黑洞”,让腐败分子难觅缝隙。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新型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势在必行。

知名院士、顶尖专家出了问题,令人痛心疾首。国家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培养出来顶尖科技人才不容易。亡羊应补牢,对科技资金加大监管力度,是阻止贪欲,挽救科技人才走入歧途的必要举措。

不久前,科技部在官网“点名”通报了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这在过去并不多见,但未来将成为常态。对于查处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增大曝光力度,并加大科技体制改革的力度,尽快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新华社记者杨维汉余晓洁)

附件4:中国最年轻院士的腐败轨迹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杜放、王存福)头顶“中国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创始人”等光环,担任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专项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近日却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

在新中国的科学史上,52岁的李宁很可能成为首个被取消院士称号的“两院”院士。这个曾公认前途无量的科学家为何卷入腐败?

创造多项“第一”,百亿级课题兼任“运动员”和“裁判员”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院内的中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是李宁长期工作的实验室所在地。10月14日,记者在李宁的办公室前看到,办公室两道大门紧闭,窗内一片昏暗,门前的名牌写有两行黑字: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宁院士办公室。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官网发布的简历,出生于1962年的李宁1982年大学毕业后,在2007年当选为院士,堪称“罕见速度”。他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同样重大:其中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0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立项,投资约200亿元。而李宁长期担任这一业内公认“航母级”科研项目的副总工程师。

李宁团队曾创造了多项世界和全国“第一”:如世界最大的克隆牛、中国第一头克隆猪等。“不可否认,他对科研进步的贡献卓著,成就斐然。”一位中国农大知情的同事说。

仅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国际论文、省部级奖项等“学术产出”中,李宁占据其所在院系全部奖项的一半多。与之相应的是,其获得经费的“吸金”能力在业内也“屈指可数”。

同一时期,李宁所在的生物学院获得科研项目达374个,获得国家及各类经费达6.8亿余元。

“李宁最受争议的,就是他既是专项主要负责人、把关者,也是数十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一位知情专家表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科研项目从立项、经费管理到项目评价,整个环节由行政部门主导,“重立项、轻研究”倾向普遍存在,身兼“运动员”“裁判员”是一批课题的普遍做法,以强化个人拿项目、抢经费的能力。

参股或控股开办多家企业,“壳公司”捞钱致“出事”

记者调查了解到,长期担任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还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正是通过“壳公司”参与课题、捞取公款,直接导致其“出事”。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李宁名下企业分布在北京、无锡等地。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李宁为法人的公司。

记者按济普霖公司发布的招聘地址查询,发现其址就在中国农大附近一处居民楼中。周边居民说,“根本不知道有这家公司存在。”而公司登记、公布的两部电话一部为空号,另一部无人接听。

就是这家“只见其名难觅其踪”的企业,却屡屡参与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进而获得国家经费。检索论文库发现,李宁共刊发核心以上期刊论文500余篇。以“中国养殖可持续发展”等课题名义刊发的论文中,济普霖公司名列参与者。不完全统计,济普霖公司参与的类似课题项目有近20项。

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宁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正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尽管被侵吞的具体金额尚未公布,但记者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看到,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元至300万元。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宁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来十分“流行”。“名义上是有利于课题的专业性、延续性,实际上,便于开票报账也是重要目的。”

一位省级涉科研部门的经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坦言,上述做法不是孤例。“这几年企业参与省里科研项目的不少,但效果待观察。像上市公司那么大的账目流水,很容易以各种科研名目报销掉几百上千万的经费,甚至查出有企业将经费挪用在房地产上,简直把基层科研经费当个‘筐’,是啥都敢往里装。”

个案折射制度性漏洞

针对李宁涉案,记者多次联系中国农业大学校办负责人,办公电话均无人应答。而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连用三个“不知道”来回答:不知道院士归谁管,不知道领导在哪里,不知道李宁个人任何情况,“我们只提供研究场地,李宁级别太高,我们管不了”。

李宁涉案令很多师生和专家惋惜。中国农业大学一位硕士生称,李宁身为院士,还长期坚持为普通学生授课,实属少有。还有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生于江西的李宁,求学时是典型“学术痴”,其作出的重要科研贡献不能因其贪腐行为而被全盘否定。

不少师生认为,李宁案不仅仅涉及个人道德,更重要的是暴露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诸多制度性漏洞:

——将经费结余作为研究人员个人收入,为何成为各方“默许”的明规则?

一位“211”院校青年课题负责人表示,经费如果花不完,按理应上交,但大多时候没有人这么干,而是设法“吞掉”。“有人年年找学生要火车票报销,一个课题三五人,一年的火车票却天南海北几百张。”

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高等院校教职工收入偏低的背景下,经费结余长期是校方默许的额外收入。”上述负责人表示。

——借助企业参与科研以便“报账”为什么不受监管?

与李宁类似,在此次曝光的教授套现经费案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同样是利用国家重大专项总负责人的便利,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

业内人士指出,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外协公司”竟没有一条专门的规范,甚至未要求课题负责人开办的关联企业“回避”。

——科研管理行政化、功利化易引发“吸金”乱象。

一位科研人员说,当前,科学界存在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评价科学家的标准不是看其学术水平、业界口碑,而是看其是否能吸引和占有大量资金。由此也造就了一些“科学家富豪”。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当前,一些科研项目的开展目的不是为了创造生产力,而是为了满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考核和经费指标。由于缺少公平专业的评估、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经费不择手段。“院士涉案是科研界共同的损失和污点。”他说。

据了解,《中国工程院章程》规定:当院士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中国工程院发言人董庆九表示,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该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李宁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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