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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责任编辑: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

2015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中央纪委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和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强化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意识,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进一步遏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使全院教职员工过一个祥和节俭、廉洁文明的节日,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不准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或要情处置;

二、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和停放公车;

三、不准以节日之名收送现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及各种有价证券;

四、不准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

五、不准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六、不准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活动;

七、不准参加赌博或在公开场合带彩娱乐;

八、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以及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及有关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学院纪委将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五一”、端午节后,各部门要将贯彻本通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院纪检监察室。同时,中层以上干部要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自查并如实上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进行举报,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18638136758,67875015。

中共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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