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孩生育证办理
(一)提交材料
1、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本部门出示的初婚未育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盖章、主任签字,另一份留待院计生办审核资料后盖章)。
(二)办理流程
带齐材料——→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登记、盖计划生育章——→所属办事处办理生育证——→交生育证复印件至后勤服务办事大厅。
二、二孩生育证办理
(一)提交材料
1、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部门出示的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盖章、主任签字,另一份留待院计生办审核资料后盖章)。
(二)办理流程
带齐材料——→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登记、盖计划生育章——→所属办事处办理生育证——→交生育证复印件至后勤服务办事大厅。
二、生育险报销
(一)在郑州市定点医院生育的职工
提交材料:
1、女职工生育住院的
①《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④《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住院的
①《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②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③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应注明双方关系、身份证号码、居住门牌号码、居住时间及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情况等);
⑤《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一式两份。
办事流程:
女方怀孕7个月后备齐所需材料——→交到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学院经办人到省医保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批复后的就医审批表交予本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将就医审批表交予定点医院——→出院时医院直接结算相关生育费(住院生育费、围产保健费)。
(二)在非定点医院或异地生育的职工
提交材料:
1、女职工
①《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住院原始发票;
③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④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或产时记录、出院小结、医嘱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⑤《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⑥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
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⑧《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
①男职工的《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②住院原始发票;
③住院医疗费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④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或产时记录、出院小结、医嘱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⑤《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⑥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⑧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应注明双方关系、身份证号码、居住门牌号码、居住时间及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情况等);
⑩《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办事流程:
在生育后半年内备齐所需材料——→交到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学院经办人到省医保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省医保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批复——→学院经办人到省医保领取《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结算单》——→省医保打款到学校账户上——→经办人员填写《计划生育生育保险报销费用呈批件》,领导批示——→财务发放给个人。
注:省医保办理生育险时间为每月5-20号。院计生办每月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间每月10-15号,请老师们对照自己的情况按要求准备材料,于10、11号两日尽快将所需材料交至后勤服务办事大厅张冲老师处,过期不再受理!
三、产假登记
办事流程:
人事处领取请假条——→依据预产期填写产假时间:一胎产假为180天,二胎产假为98天(产后一个月内将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交予人事处和计生办)——→到计生办盖计划生育章——→后勤闫剑婷主任签字——→部门主任签字——→主管院长签字——→院长签字——→假条交人事处。
注:请各位老师按照自己的预产期请产假,原则上请产假日期以孩子出生日算起,如需提前请假超过15天的,请提交医院证明。
四、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及独生子女费用的发放
(一)提交材料:
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部门出示的独生子女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盖章,主任签字,另一份留待院计生办审核资料后盖章)。
(二)办理流程
带齐材料——→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盖计划生育章——→社区办理独生子女证——→交复印件至学生事务服务大厅,按交证日期登记,次月发放独生子女费,发放至18周岁。
学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