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谈话内容立足实际,客观真实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不隐瞒事实,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二)坦诚相见原则:谈话双方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敞开心扉、直截了当,既讲优点亮点,也点问题不足。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三)双向沟通原则:谈话双方平等交流、互听互诉,既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也要主动反馈组织的关心和要求,实现思想互动、情感互通、意见互融。
(四)教育引导原则:针对谈话中发现的思想困惑、工作难题和作风问题,坚持正面引导、耐心疏导,帮助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五)保密守信原则:对谈话中涉及的个人隐私、工作秘密和未公开的事项,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传播,维护谈话对象的信任和尊严。
二、谈话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党员干部,重点覆盖以下对象和场景,实现谈话全覆盖、无死角: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沟通工作思路、协调工作推进、交流思想动态,凝聚班子合力。
(二)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之间: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着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在全校年轻干部中开展同志式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履职情况,激发干事创业活力,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之间:各党支部书记(含 党总支书记)与支部全体党员,特别是新发展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受处分党员,定期谈心谈话,掌握党员思想状况、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员干部之间:同一部门、同一支部的党员干部之间,主动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工作经验、化解工作矛盾、增进同志情谊,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三、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围绕思想政治、工作履职、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生活状况等方面展开,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思想政治方面: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高校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立场、政治觉悟情况;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思想上的困惑、疑虑和认识误区。
(二)工作履职方面: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中的亮点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方向;对学校、院、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瓶颈及需要组织协调解决的问题;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法改进等方面的想法。
(三)作风建设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情况;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担当作为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联系师生、服务师生情况。
(四)廉洁自律方面: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廉洁风险;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自我要求和思想动态。
(五)生活状况方面:个人身心健康、家庭生活情况;遇到的家庭困难、生活难题;人际交往、社会交往情况;需要组织关心、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
(六)其他事项:谈话对象提出的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问题,组织上需要向谈话对象说明、反馈的事项。
四、谈话方式与频次
(一)谈话方式
1.个别谈话:由谈话人主动与谈话对象一对一沟通交流,适用于大多数日常谈心谈话,特别是涉及个人隐私、思想波动、问题整改等情况,确保谈话深度和效果。
2.集体谈话:由谈话人召集多名谈话对象集中开展谈话,适用于政策传达、工作部署、集体教育、共性问题提醒等情况,提高谈话效率、扩大覆盖范围。
3.主动约谈:谈话人根据工作需要、谈话对象实际情况,主动约请谈话对象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对象也可主动向谈话人提出谈话申请,反映情况、沟通思想。
4.专题谈话:围绕特定主题(如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换届选举、重大工作推进等)开展专项谈心谈话,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5.重点场景谈话:党员干部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评优评先、受到表彰或处分、遇到重大困难、出现思想波动、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以及节假日、重要会议召开前后等关键节点,必须开展谈心谈话。
(二)谈话频次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随时沟通。
2.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对重点对象、关键岗位党员干部每半年至少1次。
3.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新发展党员、受处分党员、困难党员每季度至少1次,党员思想出现重大波动时随时谈话。
4.党员干部之间: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5. 重点场景谈话:按照“必谈”要求,在相关事项发生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谈心谈话。
五、谈话流程
(一)谈话准备:谈话人提前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明确谈话主题、重点内容和目的,做好谈话预案;必要时可提前与谈话对象沟通,确定谈话时间、地点,营造宽松、舒适的谈话氛围。
(二)谈话实施:谈话人主动引导谈话对象敞开心扉、表达真实想法,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提醒和帮助;在谈话过程中做好记录,准确记录谈话要点、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问题整改: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谈话双方共同梳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谈话人负责跟踪督促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意见建议得到落实。
(四)总结归档: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填写《谈心谈话登记表》,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谈话记录和登记表按规定归档,建立健全谈心谈话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六、责任落实
(一)党组织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是谈心谈话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谈心谈话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二)领导干部带头责任:校、院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接受谈话监督,带头整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参与谈心谈话。
(三)谈话人责任:谈话人要认真履行谈话职责,主动开展谈话、如实记录谈话情况、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确保谈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谈话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敏感事项,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不得隐瞒。
(四)谈话对象责任:谈话对象要主动配合谈话,如实反映自身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意见建议,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对谈话中提出的疑问、诉求,可通过正常渠道向组织反映。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
(一)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谈话制度落实情况、谈话记录完整性、问题整改实效性等,对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谈话走过场的党组织和个人,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二)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各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内容,作为评价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的重要依据。
(三)对在谈心谈话工作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党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拒不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导致党员干部思想出现偏差、工作出现失误、作风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八、附则
(一)本制度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