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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验)学生守则

发布时间:2015-10-26 责任编辑: 点击:[]

实训(验)学生守则

(一)实训(验)纪律

1.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事须向指导老师请假。

2.进入实训场地,不要大声喧哗。

3.尊重指导老师和实训(验)管理人员,服从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排。

4.保持实训(验)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严禁将食物带入实训(验)场地;严禁向水池中或厕所便池内丢弃杂物。

5.爱护实训(验)资产,严禁故意损坏场地设施、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如有意外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6.实训(验)操作中,不允许玩弄手机。

7.严格按照实训指导老师的要求的进度,根据《实验、实训任务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完成实训(验)任务。

8. 认真填写实训报告册并按规定时间上交。

(二)实训(验)安全操作章程

1. 严格遵守实训(验)安全管理制度及各专业实训室章程、实验室章程和操作规程。

2. 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操作现场;

3. 施工操作现场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4. 施工操作现场禁止追逐、打闹、攀爬、抛扔物品。

5. 搬运材料要轻搬轻放、并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意外碰伤他人。

6. 严禁学生在实训工场内擅自改动电源和电线。

7. 严禁未经指导老师允许擅自开启或操作仪器设备、电动工具。

8. 实训(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使用,实训(验)过程中如发现工具设备工作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指导老师。

9. 实操现场应保持卫生,施工作业区的垃圾要随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10. 下班前应认真清点工具设备数量,并按规定将工具、设备、材料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打扫场地卫生。等待实训(验)员清点后方可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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