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内教学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教务处 时间:2023-02-14

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需要,按照《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资格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校内教学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教学资格的人员范围包括党政和教辅部门人员、系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学校已认定具有教学资格人员不必再申请认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教学资格认定人员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请担任的课程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系(部)确因教学工作需要,在专业教师资源不足时,可在校内相关专业人员中挖掘资源,承担教学工作任务,但应提前向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提出需求申请。

三、认定程序

1.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同意后,将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组织人事处审核,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

个人材料申报截止至2月21日(下周二)下午5点前。

2.教学及专业技能测试

学校根据申请报名情况,按专业和系(部)进行分配,测试工作由各系(部)自行组织。系(部)组织专家(不少于5位)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教学及专业能力测试评价。测试以说课形式进行,专家组根据需要提问1-3分钟,提问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技能、专业基本知识等。测试结束,系(部)根据教学需要和测试情况出具评价报告和意见,并对结果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系(部)另行通知。

3.认定结果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根据申报人员申请资料及系(部)测试评价报告,汇总结果报学校研究,并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经认定取得教学资格,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的,将予以取消。

联系人:

组织人事处:李欢欢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教 务 处:刘奇才 联系电话:0371-67875033

附件: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组织人事处  教务处

2023年2月14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组织人事处 电话:0371-67875012 传真:0371-678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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