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3-01-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教师函〔2023〕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我省高等学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中“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3日——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11:00

三、考试方式

参训教师请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上参培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至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交至省教育厅。确定我校参训人员名单后,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学校管理员分配账号,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方可参加线上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上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一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请参训教师于2023年1月11日下午5点前,将《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上参培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789058@qq.com。

联系人:李欢欢  联系电话:67875012

附件: 附件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上参培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月10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组织人事处 电话:0371-67875012 传真:0371-678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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