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土建类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15 点击数: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了推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土建类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强各院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2016年度工作计划,开展2016年土建类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优秀论文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要求 

    1.论文主题限于土建类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

    2.论文应针对当前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类专业出现的前沿、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提出的理论观点和思路或建议对土建类专业的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所采取的措施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土建类专业相关理论与实务的研究上具有创新性,在同类研究工作中处于领先水平。

    3.针对某一具体论题进行深入论述,论文题目简短、明确,论点集中、鲜明,论据充分、实在,论证严谨、有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思维独具新意,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要有自己的思考、意见和创见。

    4.文字表达简洁、流畅,有必要的事实、数据或典型案例,有较强的说服力,有借鉴或推广价值,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5.论文格式要求:必须包括标题、内容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字数一般应在2000字到6000字。作者限三名以内。字体为宋体;字号:标题3号字,正文小四号字。页面设置为上下左右各2.5厘米,单倍行距。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论文中只注明论文标题,不准出现本校校名和作者姓名,否则不受理优秀论文参评。需另加封面写明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信地址、邮编、电话和邮箱地址。 

    6.论文严禁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文责自负。

    7.提交的论文应是2014年1月1日以后撰写的论文,已经发表或未发表均可。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8.本次论文评选不收取论文评审费。

 

    二、论文评审程序

    1.论文申报及初评。由各专指委组织论文申报,并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初评。

    各专指委按有效申报论文总数的30%向行指委推荐。      

    2.专家评审。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专指委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

    3.结果审定。评选结果提交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审定。

 

    三、奖项设置 

    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数额分别按论文总数的10%、20%、30%控制,其余为优秀奖。

获奖论文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颁发获奖证书,并向有关刊物推荐发表。

 

    四、论文报送及截止时间

    申请人需将参评论文和《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各两份二份以及电子版材料,于20161210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外事处(行政楼306

    联系人:殷如昕 刘端

    联系电话:67875082 

    电子邮箱:hnjskyc321@126.com

 

附件:优秀论文评选推荐表.doc

 

 

科研外事处

2016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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