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办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7-12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学生休学、休学创业、保留学籍、恢复学籍及学生主动要求退学的学籍异动。转专业及转学按《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规定》执行。

第二条 学生报到注册后应正常在校完成学业,如因以下原因,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

1、休学:学生因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累计请假6周以上的;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休学时长为一年,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后,可在休学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再次办理休学手续,但休学次数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经系部初步审核后,报创新创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反馈学生所属系,系部告知学生审核结果。创新创业主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休学创业档案。

每年由学校创新创业主管部门对学生创业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审核合格后自动顺延休学年限,休学年限累积最长不得超过3年。审核不合格的按休学对待。

2、保留学籍: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的;在校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可以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休学期间有意向参军的,应在参军之前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学生在收到入伍通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家长到学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未办理复学及保留学籍手续,休学期满且未办理复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学籍。

在校学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期间,学生可以凭其所在部队出具的在部队的表现情况证明,折算相关课程学分。

在校学生从学校报名参军入伍的,可由学校武装部提供相关材料直接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3、复学:休学期满的。学生应在休学期满之前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书面提交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

4、恢复学籍:在校生参军的,学校保留其学籍至义务兵退役后2年。学生退役后2年内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凭退伍通知书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期满的,应在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书面提交恢复学籍申请。经学校复查后,恢复学籍。

5、退学: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条 学籍异动办理流程

1、学生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

2、学生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个人申请(需说明学籍异动原因、家长意见及联系方式)、《学籍异动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3、辅导员收到新生提交申请后,向学生出具收到确认书,并在当日提交系部。

4、系部1个工作日内报相关部门(图书馆、宿管办、计划财务处等)审核。

5、系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提出审核意见。

6、审核完成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收到相关材料后当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学籍异动告知书(一式三份),分别留存教务处、学生所在系部和财务处备案。

7、系部收到学籍异动告知书后通知学生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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