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7-05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完善毕业生“实习、就业一体化”模式,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条 顶岗实习由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学院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实习单位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直接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三条 顶岗实习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管理,各系(部)具体负责实施。各系(部)应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是各专业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机构,小组成员由实习单位管理人员、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所在系(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院内指导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由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和院内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完成,各专业要积极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作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第五条 校内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及工作量系数见下表。

序号

学生人数

系数

1

20人以下

0.8

2

20-40人

1.0

3

40-60人

1.2

注:学生人数超过60人,可由两位老师担任校内顶岗实习指导教师。

第六条 顶岗实习中各方主要职责

(一)教务处的职责

1.制定全院实习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对实习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2.配合各系(部)建立实习基地。

3.审核各专业实习计划和实施方案,检查实习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实习质量,组织开展全院的实习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

(二)各系(部)职责

1.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2.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3.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好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并填写好《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附件一)。

4.落实每个学生的院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安排情况,并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5.组织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深入了解顶岗实习有关管理制度、实习的组织安排意见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三)院内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大纲要求,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附件二)。

2.协助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在顶岗实习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各系应选派教师经常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检查顶岗实习时,每次负责检查的系(部)人员不得超过2人,检查学生所在的实习单位不得少于3个,检查结束后应认真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附件五)。

3.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学生实习报告的检查、批改工作,做好学生顶岗考核工作,填写学生《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相关内容。

5.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院内指导教师要将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到所在系存档,材料包括顶岗实习申请表、承诺书、任务书、检查情况表、成绩汇总表、实习手册等,并根据顶岗实习指导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总结(附件七)。

(四)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单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者,应积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与学校共同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

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术指导、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好《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附件六)相关内容。

(五)辅导员的职责

辅导员是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顶岗实习学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三),落实家长签署意见;登记好学生通讯方式,对顶岗实习学生做好安全教育;

2.辅导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管理学生的顶岗实习,平时要与学生保持电话联系,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定期帮助学生总结实习成果,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纪录。

(六)学生职责

1.学生离院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签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三)、《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附件四)。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所在系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若由于顶岗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院内指导教师和所在系,由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4.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5.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6.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按要求写好顶岗实习周(日)记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院内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8.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第七条 考核与评价

考核分三部分: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40%;二是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工作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三是现场考核或答辩,占总成绩的30%。

1.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张此表。

2.院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院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实习工作报告,学院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实习工作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等级。

3.实习结束后进行现场考核或实习答辩。学院成立由经验丰富的专业课教师和外聘工程一线技术人员组成的答辩评审组对学生进行现场考核或实习答辩进行评审并给出答辩成绩。

4.院内实习指导管理教师根据本规定相关条款对学生实习各分项成绩综合后给出实习总成绩。实习总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学生在实习期间表现积极,成绩出色,可获评为优秀实习生,先进事迹记入学生实习档案,学院优先推荐就业。

第八条 实习经费管理规定

(一)实习经费发放标准

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二)实习经费的支出范围

1.实习指导费

为密切校企关系,便于实习安排,保证实习任务的完成,对实习单位给予实习组织和指导的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师付支付一定的实习组织、指导费(含讲课费),其中劳务费需经系(部)提前将费用计划报至教务处,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发放。

2.差旅费

指导教师差旅费标准等同于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学生去外地实习的车船票(硬座),公交车票,由学生自付。

3.实习住宿费

实习指导教师住宿费凭正式票据报销。指导教师宿费标准等同于教职工出差标准,学生住宿费自理。

4.实习伙食补助费

教师伙食补助费按学院差旅费报销有关标准执行,学生不享受伙食补助待遇。

(三)实习经费的管理

教学实习经费实行“统一计划,指标到系,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使用办法。实习经费的使用由各系部统筹安排,按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财务处、教务处行使监督权,并负责考察本年度全院实习经费的使用状况,作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调整的依据。

1.各系应必须在学生离院前两周将实习方案报教务处。财务处根据教务处审核意见,核定实习经费标准。

2.对不按实习计划执行实习任务、归档实习资料的系部,一经检查发现,学院将扣发实习经费并削减下一年的实习经费。

归档实习资料包括:实习任务书、指导书、实习申请表、承诺书、实习检查情况表、成绩汇总表、实习手册、 实习总结等。

3.学院有权根据有关财务规定及经费状况,适当调整当年各项实习费用的支付标准。

附件1:学生顶岗(毕业)实习计划安排表

附件2:学生顶岗(毕业)实习任务书

附件3:学生顶岗(毕业)实习申请表

附件4:学生顶岗(毕业)实习承诺书

附件5: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附件6:学生顶岗(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附件7:顶岗(毕业)实习工作总结表

附件1:

届学生顶岗(毕业)实习计划安排表

填表人:

系别


专业


班级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周/月)

姓名

实习形式

实习地点

实习单位

指导教师

校内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分散

集中






































































































































系(部)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于学生顶岗实习开始后的两周内由系汇总,一式二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系存档。

附件2

届学生顶岗(毕业)实习任务书

姓 名


学号


专业


实习单位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习

目的


实习内容(任务)


实习

任务

安排

以下安排仅供参考,具体安排应根据实际情况

第一~二周:实习前的调研及查阅相关资料,熟悉实习内容;

第三~四周:熟悉实习岗位的基本情况,听取实习单位技术人员的情况介绍;

第五~十周:跟班实习,熟悉岗位工作流程,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二十三周:进行顶岗实习,完成实习任务;

第二十四周:完成实习报告、整理实习日记。

实习单位

指导教师签字


校内指导

教师签字


教研室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注:实习任务安排要具体到每周(月)的实习任务,短期实习要具体到每天实习任务。

附件3

届学生顶岗(毕业)实习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学 号


系 名


专业


班 级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实习意向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实习内容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意见

(是否同意接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内指导

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用于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时使用。

附件4

届学生顶岗(毕业)实习承诺书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本人申请离校到企事单位实习,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学校离校审批程序,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离校;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如需调换实习单位,将事先报告校内外指导教师,办理相关离岗手续后才到新的实习单位,决不先离岗后报告;

3、到岗两天内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将事先向单位指导人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若发生违纪情况,同意用人单位按职工管理办法处理;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单位规定见习和操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水等,不准去游泳池、江、河、湖、海等地游泳或洗澡,不做其它任何影响安全的事情。

因违章操作造成厂方人员发生人身事故或给用人单位的设备造成损坏,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医疗费用;

6、实习期间如发生事故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迅速报告所在系;

7、严格按照《河南建筑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写好顶岗实习周(日)记和实习报告,完成好各项实习任务;

8、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按时返校参加毕业考试,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办理离校手续等有关事宜。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 ( 系 级 专业学生)

年 月 日

附件5

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工地名称


工地地址


检查时间


实习学生


所属系(部)


专业


实习单位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反馈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实习工地技术员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

情况

院内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学生顶岗(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填表人:

专业

班级

姓 名

实习总成绩

(取顶岗实习手册中的总评成绩)

















































































系主任意见

年 月 日

注: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可参照《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工作规定》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计算后填入上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教务处保存,一份系(部)留存。

附件7:顶岗(毕业)实习工作总结表

顶岗(毕业)实习工作总结表

填表人:

专业名称

学生人数

实习成绩统计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合 计







工作概况


成绩与

经验


问题与

建议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保存,一份系(部)留存,顶岗实习结束后,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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