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19 点击数:

学院各系

根据我院教学计划安排,2016届学生即将进入顶岗实习阶段。各系必须从实习安排开始,规范顶岗实习管理,并切实加强过程性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组织与管理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各系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对实习的领导与管理,各专业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每个班级的顶岗实习计划安排、指导教师名单、顶岗实习任务书、指导书、实习时间安排表和顶岗实习检查计划表等。

1. 学生外出实习前,各系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明确负责实习工作的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2. 院内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是专职专业课教师,且要求与顶岗实习学生的联系每周不少于一次。

3.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虚心学习,

尊重指导教师(师傅),服从实习单位和现场指导人员的管

理,注意现场人身安全,防止安全事故。

4. 学生须填写《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

请表》(自主联系)、承诺书。实习结束后,须上交由实习

单位填写的顶岗实习鉴定表。

5. 实习期间,要认真组织指导教师深入企业,结合岗位实际,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并与企业配合妥善解决好学生的轮岗问题,强化学生顶岗实习环节的管理,完善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办法,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与效果。同时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指导记录》。

6. 各系要按照顶岗实习检查计划表,对各实习点进行检查,并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7. 学院将不定期对各实习点进行现场巡查,了解学生顶岗习情况及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8.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须整理归档实习资料,每一个班级建立一个档案盒,档案盒里的资料要包括:《顶岗实习计划安排表》、《顶岗实习任务书》、《顶岗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鉴定表》、《顶岗实习检查计划表》、《顶岗实习检查情况表》、《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顶岗实习工作总结表》和部分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成果。

二、学生顶岗实习要求

1. 学生到岗后两周内,必须通过多种渠道或方式,向指导教师反馈岗位落实情况、工作内容和企业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

2. 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注意搜集相关技术材料并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擅自更换实习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单位者,必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指导教师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更换;若有学生未经指导教师同意私自更换实习单位的,该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3. 实习期间,学生应当每隔2-3周通过多种形式向指导教师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如学生没有如实在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训活动,一经证实,该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4. 顶岗实习即将结束时,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交以下资料:

1)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鉴定表、顶岗实习周记)

2)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及工作成果。实习工作成果根据岗位不同可以有多种形式(报告、设计作品等)

3)《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调查表》和《毕业生质量评价调查表》不纳入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计算,但视为评定成绩的先决条件(即如果这两项没完成者不给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

  4)顶岗实习不合格的学生必须随下届学生重修。

三、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要求

1.各系应于顶岗实习开始六周内,将学生岗位落实情况、工作内容和企业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并将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及相关情况汇总表等资料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将各系顶岗实习检查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2.各系应将顶岗实习检查计划于顶岗实习开始六周后(即学生岗位落实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检查计划表应列明具体检查时间、人员、地点等内容,再按照教务处审批通过的顶岗实习检查计划表,对各实习点进行检查,并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3.各系每次顶岗实习检查应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或系部领导牵头,专职专业课教师参与。每次顶岗实习检查应至少2人,不得超过4人,其中系部领导或教学管理人员可参加1人、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各班级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参加1-2人、辅导员可参加1人。各专业每学期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所在的地市不少于4个。检查顶岗实习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及人员差旅伙食补助、工杂费等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顶岗实习检查产生的各项费用计入系部实验、实习、实训包干费用。

5.教务处将根据各系交过来的顶岗实习资料对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6.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应于每学期正常教学周结束之前由各系单独核算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工作量计入每学期正常教学课时。

附表: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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