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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03-28  Click:[]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豫建院〔2023133

 

关于印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26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在职教工短期住房困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周转房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郑州市相关住房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周转房是指产权归属学校、供在职教职工过渡性临时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为保证周转房有效使用,坚持契约管理、有偿使用、限定租期、参照市场价格适当优惠租金的原则。

第四条 周转房只租不售,租金标准由学校根据政府住房租赁政策和区域内同类商品房租金标准确定、调整,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统一管理。

二 申请条件、标准

第五条 周转房租住申请人应为学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或在校工作的专家、复退转业军人及其他符合租住条件的本校教职工。郑州市区有住房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周转房,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周转房的经本人申请,后勤管理处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安排周转房。

第六条 根据房源按床位需求统筹协调,一般按照一人只提供一个床位的标准安排;博士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文件规定执行。


聘用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 租期、租金

第七条 周转房的租期根据房屋的性质和位置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 周转房的租金按照房屋的面积和设施条件确定。单间在1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为300元/月,15-20平方米以内租金为400元/月,25-4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为600元/月,两室一厅(60-80平方米以内)租金为1000元/月,三室一厅(90-120平方米)租金为1200元/月。租金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电、水、暖、卫生费、物业费由租房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四 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申请周转房的教职工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申请表》(附件1)。

第十条 周转房申请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负责受理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与学校签订《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使用协议》(附件2)。

第十一条 周转房的分配按照“先申请先安排”的原则进行。

五 使用与管理

第十二条 周转房的使用需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

第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住期间需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和相关费


用。如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学校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 承租人承租期间,周转房室内公共设施零星维修,如门窗、灯具、玻璃、开关、水龙头、门锁、便池等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第十五条 承租人在租期满后需按时退房,并将房屋恢复到原始状态。结清房租、电、水、暖、卫生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需继续租住,需重新申请并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六条 因调离、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解聘或除名等原因离开学校的承租人,必须及时退还房屋,结清相关费用,由后勤管理部门对房屋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学校定期对周转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以下行为的,后勤管理处将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周转房的,责令搬出,拒不搬出的,依法依规收回房屋。

(二)擅自拆改、搭建的,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外,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付全部责任。

(三)擅自占用、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的,除责令其收回使用房屋外,后勤管理处会同财务、保卫等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四)未经学校允许,私自安装高空悬挂物脱落,造成人身


财产损害的,由房屋承租人或行为人负责。

(五)租住的房屋破损或水、电故障等,因承租人未能及时发现、报修并处理,给学校和个人造成损害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六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申请表

2.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使用协议


附件1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申请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来校时间

 

工资卡号

 

学位

 

获得时间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获得时间

 

手机号码

 

职称

 

晋升时间

 

婚姻状态

 

职务

 

任职时间

 

户口地址

 

郑州市购房情况

 

申请人签字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全部属实,并保证住宿期间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爱护房屋设施,积极配合学院查房、登记、消防、清洁等相关工作,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本人已阅读,签字:

年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请对申请人填写的基本信息及目前住房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后勤管理处意见

对申请人入住资格的审核情况: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   日

主管院领导意见

签名:年月日

 

注:提交申请时,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原件,当场审核退回,并附复印件各1份。


附件2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使用协议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学校周转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负责周转房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住房管理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并遵守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周转房只限于乙方居住,不能租借他人或亲友,不得转让赠与等。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周转房一套/间/一个床位, 楼号单元 层号,使用面积 多少平方米,入户钥匙 把,室内 把钥匙。

三、周转房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月 日至  年月日,在年租期内,月租金标准 ,乙方在租期满后应将承租的周转房退还学校。

房租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四、甲方保证水暖电气的畅通,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改变水暖电器


的路线不得损坏,房内已有的任何设备和设施,若属人为损坏应予以赔偿,乙方退房时应保证房间物品完整,设施正常使用。

五、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易损易耗品(光源、门锁、水龙头、水箱、洁具等)的更换费用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包括天然气维管费)、暖气费等一律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退还房屋之前应将所有费用结清。

六、本协议与《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互为补充,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