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作者: 时间:2015-10-22 点击数: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欧冠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 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 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 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同胞,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行驶,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 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此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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