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
简 报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按照学院《支部学习通知》的要求,9月26日下午,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在实验楼513开展支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由支部书记郑日忠主持。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是2021年6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并于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发布,《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也与我们的现实息息相关。《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充分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党的意识,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党徽党旗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不懈奋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必须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坚持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二是需要使用党徽党旗的场合,与我们相关的是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印模),中间刻党徽图案。同时在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悬挂党徽。像支部内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使用的证件、标识;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章、徽章、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制作的有关工作证件等;党的各级组织的网络网站;在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党建宣传栏(墙),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以上这些情况都可以使用党徽。
而对于应当使用党旗的情形有:
(一)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二)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
(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的会议室。
以下情形可以使用党旗:
(一)召开党员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
(二)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
(三)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
(四)在重要工作、重要项目攻关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一线的党组织阵地、党员突击队等;
(五)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而在特殊情形需要同时悬挂党旗和其他旗帜的,应当把党旗置于首要位置。同时,不得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等,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党旗,不得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本条例所附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党徽党旗。也不得随意丢弃党徽党旗。破损、污损、褪色、标记文字和符号等不符合制作使用规定的党徽党旗,应当按照规定收回、处置。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后,按照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单位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党徽党旗。
三是党徽党旗知识应当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应当教育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人民群众,了解党徽党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尊重和爱护党徽党旗。各新闻、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党徽党旗知识的宣传,报道和使用含有规范党徽党旗图案的消息和图片,维护党的形象。
在建党一百周年发布这一《条例》,要求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大宣传力度,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
支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集体学习,要在支部内部里规范党旗党徽的使用,同时作为党员对于班级的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在各个场合也要做到积极宣传、规范、监督对党徽党旗的使用。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
2023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