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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鲁班建筑文化艺术节书法绘画大赛、摄影大赛通知

 

第十一届鲁班建筑文化艺术节

书法绘画大赛、摄影大赛通知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我校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氛围,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校学生团结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机会,经研究,特举办我校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礼赞二十大,笔墨光影绘中华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4月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安排

1.书法绘画大赛参赛要求

①书法类作品分为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字体不限。硬笔书法规格标准为A4纸,软笔书法规格不超过6尺宣纸;

②绘画类作品分为油画、色彩画、装饰画、国画、版画、漫画等,作品规格为60cm×60cm至200cm×200cm;

③作品内容自拟,要求健康向上,卷面规范、整洁,大小适中、美观,文笔流畅、结构合理;

④土木系、建筑系、管理系各上报不少于8个参赛作品,信息系、设备系各上报不少于4个参赛作品,请于4月16日前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上报至团委办公室。

2.摄影大赛参赛要求

①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拍摄地点不限,单幅和组照均可,组照每组3-6张照片;

②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在对照片的后期处理中,不得合成加工、加入边框、水印、LOGO等修饰;

③摄影作品片幅一律为12寸,背面附作品名称、作者专业班级姓名;

④土木系、管理系、建筑系各上报不少于12组参赛作品,信息系、设备系各上报不少于6组参赛作品,请于4月23日前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照片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至团委办公室。

 

3.奖项设置:书法绘画大赛和摄影大赛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学校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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